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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期限逼近光伏概念股ST科林或面临强制退市“保壳”戏码还能再继续吗?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新闻中心

  原标题:回复期限逼近,光伏概念股*ST科林或面临强制退市,“保壳”戏码还能再继续吗?

  1月17日晚间,(002499.SZ)再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据钛媒体APP统计,这已经是公司自2022年以来发布的第42封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据悉,早在2021年,就曾因“三个年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而遭遇退市危机,但2021年,公司营收突然增至1.7亿,退市风波得以缓解,但突增的营收又给公司埋下了新雷,如今面临多项退市风险的,还能再得以“苟活”吗?

  根据风险提示公告,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尚未回复深交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仍存在2021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而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另外,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12月29日,公司又收到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若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低于1亿元,进而可能会引起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逐项落实改正,并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整改。公司正在对《决定书》所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按照《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和财务依据,将导致扣除后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可以看出,以上几项情形都与2021年年报的“财务造假”密切相关。根据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显示,2021年,科林环保对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经营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的39.52%、52.24%。

  而之所以“财务造假”,也是花式保壳的方式之一。钛媒体APP了解到,2018年至2020年,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公司的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为了“过线%,但其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激增的收入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经过调查,的财务造假行为也得以暴露。

  资料显示,于2010年登陆A股市场,是一家集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环境工程系统模块设计、袋式除尘及脱硫脱硝产品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烟气净化治理解决方案供应商。但原有袋式除尘行业竞争加剧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受限。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7年,将原有袋式除尘业务剥离,并布局进入光伏发电新能源领域。

  2017年,短暂迎来高光时刻,其营收高达8.86亿元,同比激增171.55%;当期归母纯利润是4161万元。但在此之后,公司的营收便开始年年在下降,净利润更是深陷亏损泥潭。2021年,又重点在IT技术开发及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领域挖掘发展机会,引进新的产业生态,进行资源整合,再次布局新业务,但实际收益却也只能依赖“财务造假”。而如今面临交易所的问询,公司的策略则是“保持沉默”。

  钛媒体APP了解到,深圳交易所曾先后于2022年5月15日、8月29日、9月8日、11月11日,对下发2021年年报问询函、关注函、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2022年三季度问询函,多次追问新增业务具体交易情况,以及新业务的稳定情况等。

  但截至目前,对以上问询迟迟未进行回应。其中,1月8日晚间,再度公告称,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及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至1月20日前完成。据统计,这已经是公司17次延期回复了,而如今,距离回复截至日期只剩下2天时间。

  另外,钛媒体APP注意到,自1月以来已经收获10个跌停板,其股价从12月13日至今跌幅已达53.5%,目前公司的股价只剩下1.86元,若公司延续近期下滑趋势,未来也可能面临“面值退市”的风险。

  针对上述有关问题,钛媒体APP多次尝试拨打联系方式,但对方并未回复。有业内的人表示,尽管在程序上,还可以针对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针对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甚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与处罚措施并不停止执行。可见,种种危机下,留给的时间并不多了。(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于莹)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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